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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5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和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各项要求,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持续提升,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不断强化,以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无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5年统计法治工作成效

  (一)深学践悟统计法治思想。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2025年以来,无锡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组织防治统计造假专题学习,强调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在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同时,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肃查处统计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市、市(县)区统计分管领导和市统计部门负责人积极参加省委党校“深化政绩观教育、推动依法统计”专题研究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二是抓好政府部门学习教育。市统计局先后4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统计法治专题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局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学习。结合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相关内容,领导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深入剖析统计造假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坚决维护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抓好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学习教育。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各专业业务培训会,现场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组织签订统计守信承诺书;赴锡山、滨湖等地党校和教育等部门、宣讲统计法治,深刻指出依法统计的重要性,持续提升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法治意识。

  (二)认真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一是高位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统计督察整改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直接负责,落实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市两办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动真碰硬、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市统计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沟通联系、日常调度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从严落实整改。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党政同责责任体系和追责问责体系,梳理排查上轮国家督察以来本地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情况,未发现存在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情况。健全完善《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持续强化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办震慑作用,共同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经济目标增长责任单位的做法,加大“四上”单位入库资料审核、抽查力度,规范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配合市商务、税务、海关和外汇等部门共同做好风险排查,杜绝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外贸出口额行为发生。三是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深化防治统计造假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数据质量通报机制的若干措施》,加强统计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比对,强化关联指标监测预警,坚持实施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数据质量情况。

  (三)切实抓好刚性制度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教育,5月7日和19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44次会议,专题听取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学习贯彻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落实举措,强调要始终站在对党忠诚、严明党性党风党纪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健全我市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体系,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做好统计工作。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在国家统计局分工方案基础上,研究制定无锡市贯彻落实刚性制度工作举措及任务清单,从学习教育、防惩责任、贯通协同和改革创新等方面提出54项具体举措,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制度刚性转化为执行刚性,发挥应有作用。三是持续推动落实。持续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对新经济新领域的纳统覆盖,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统计监测。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分析,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各地区高质量发展进程和成效。

  (四)有序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全面系统谋划。印发无锡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工方案》,成立工作组,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工作要求,提出组织专题研讨、深化学习教育等9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自查自纠。在做实统计数据情况、统计造假问题整改、追责问责情况三方面,重点围绕源头数据审核、失实数据纠正、规范入退库、案件梳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经排查,部分企业存在指标理解错误、预估上报、凭证缺失等情况,已及时督促修正,其他方面均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建立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方面,我市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刚性制度工作举措及任务清单,在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刚性制度文件和新修改统计法,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通知,组织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常态化抓好统计法进党校学习教育,不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三是夯实数据质量。完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主动加强与各级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细致排查重点地区统计数据情况,针对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五)常态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严格落实《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1+9”监督体系无锡行动方案》,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常态化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与市委组织部共同优化调整统计造假“一票否决”事项名称和施行对象。二是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无锡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相关要求,按时公布检查主体、检查事项和检查频次等信息。印发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先后对江阴市、惠山区、新吴区等地联网直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单位统计数据失实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结合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对教育、工信、城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下属的15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按时填报统计数据。三是加强统计执法协作联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专业统计工作协作联动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贯通共享、统计执法监督协作、数据评估预警和业务培训联动机制,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国家和省统计督察、执法检查,通过实战训练快速提升执法监督检查能力水平。

  (六)广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开展系列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动态更新课程内容,将新修改统计法和刚性制度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常态长效。积极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无锡统计”微信公众号、“无锡智慧普法”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开展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门学习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联合市工信局和商务局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共同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三是开展统计诚信诚实职业道德教育。精心组织全市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鼓励年轻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诚信统计相关征文。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积极挖掘身边人、身边事,广泛宣传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切实将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抓学习促引领。牵头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有效提高实际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化依法行政、履职担当的工作理念。

  (二)抓部署强落实。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解决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分解法治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将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

  (三)抓决策保公正。将防治统计造假作为统计执法的首要任务,坚持统计服务与数据质量两手抓,统筹制定“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完成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严格落实“集体讨论、依法裁量”的要求,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执法检查情况汇报,讨论审议案件处理。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现非涉密涉法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

  (四)抓普法见实效。牵头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全年统计工作中心任务,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持续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举办“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主题演讲比赛,立足工作实际,生动讲述统计人坚守法治底线、捍卫数据质量的诚信故事,展现新时代统计人的优良风采。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法、求真务实的统计工作氛围。

  三、2026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深化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治学习教育。组织统计系统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开展再学习再领会,不断深化统计人员对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性的认识,坚决维护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常态化落实《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1+9”监督体系无锡行动方案》,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它各类监督方式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组织、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在防治统计造假“一票否决”、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巡视巡察人员抽调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定期沟通会商、线索信息互通、统筹监督力量、监督成果共享。

  (三)进一步提升防治统计造假刚性。着力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和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后半篇文章,有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全覆盖,确保制度刚性转化为执行刚性。及时掌握统计违法新情况新趋势新特点,优化调整统计执法检查方式,规范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分析,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薛暮桥纪念馆、孙冶方纪念馆现场教学点,开展系列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讲好诚信统计故事,传承统计精神。密切关注新修改统计法配套性法规规章修订工作,针对性做好《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修订准备。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职能和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的重要意义,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统计工作领导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理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职责边界,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有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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